安克创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9 19:48:37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5-121
债券代码:123257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470.0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10,48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1,048,2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4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09,245.13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1 号”《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4,804.61 20,104.00
2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7,055.08 20,554.00
3 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14,699.00 13,998.00
4 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项目 23,827.08 22,726.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3,100.00 33,100.00
合计 123,485.77 110,482.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7,470.04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额 预先投入 额
金额
1 便携及户用储能产品研 24,804.61 20,104.00 2,952.01 2,952.01
发及产业化项目
2 新一代智能硬件产品研 27,055.08 20,554.00 2,113.40 2,113.40
发及产业化项目
3 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 14,699.00 13,998.00 2,404.62 2,404.62
4 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中心 23,827.08 22,726.00 -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33,100.00 33,100.00 -
合计 123,485.77 110,482.00 7,470.04 7,470.0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本次置换募集资金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