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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0 18:43:41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5-117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能源”)与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拟就投资建设“江都区新纪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以下简称“新纪储能站项目”)、“太平变电站100MW/2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以下简称“太平储能站项目”)(两个项目以下合称“项目”)签署《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前述两个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签订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涉及新领域、新业务、新技术、新产品,协议的执行效果及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能源与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本着相互尊重、
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拟就投资建设“新纪储能站项目”、“太平储能站项目”两个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前述两个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由天源能源自筹资金投资,分两期实施,一期为新纪储能站项目,投资金额约4亿元;二期为太平储能站项目,投资金额约2亿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政府
乙方: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江都区新纪变电站电网侧储能项目
(1)项目规模:200MW/400MWh。
(2)项目地点:江都区小纪镇。
(3)建设内容: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汇流
变压器等设备和系统。本项目按照10%超配建设,由44套单机容量为5MW/2×5.015MWh的储能单元组成(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4)接入变电站:220KV新纪变。
2、太平变电站电网侧储能项目
(1)项目规模:100MW/200MWh。
(2)项目地点:江都区小纪镇。
(3)建设内容:建设一座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汇流变压器等设备和系统。本项目按照10%超配建设,由22套单机容量为5MW/2×5.015MWh的储能单元组成(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4)接入变电站:110KV太平变电站。
(三)项目投资规模
1、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由乙方自筹资金投资,分两期实施。
2、一期为江都区新纪变电站200MW/4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投资约4亿元。
3、二期为太平变电站100MW/2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投资约2亿元。
(四)项目用地
1、项目用地面积:共约50亩,一期约30亩,二期约20亩。
2、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实际土地面积以资规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3、项目土地费用:乙方应通过招拍挂形式获取土地,土地价格约为22万元/亩(不含由乙方承担的契税)。
(五)项目实施进度
1、项目分两期实施。
2、一期实施江都区新纪变电站200MW/400MWh 电 网侧储能项目,计划2026年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4个月。

3、二期实施太平变电站100MW/2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计划2027年开工建设,相关实施条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用地并完成项目用地手续。
(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用地挂网手续,乙方按招拍挂程序竞拍项目用地。
(3)甲方确保乙方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项目用地。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完成本项目纳规,取得项目备案、接入系统批复,协助乙方办理环评、稳评等行政许可。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协调电网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外线接入建设,协调电网接入、调度等事宜,保障本项目顺利并网运营。
(6)甲方协助乙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区级储能相关的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调峰补偿、容量租赁市场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等。
(7)甲方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积极提供相应的协调、服务和支持。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10日内在小纪镇为新纪储能站、太平储能站分别设立项目公司。
(2)乙方的项目公司应按招拍挂程序竞拍项目用地,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其他土地相关费用。
(3)乙方的项目公司应在小纪镇依法纳税。
(4)乙方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设计、采购、建设、并网、运营等。
(5)乙方的项目公司保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运营。
(6)项目资产归乙方及其项目公司所有,乙方及其项目公司获得项目全部收益,享受储能相关政策补助。
(七)其他事宜
1、本协议签署后,具有约束性,甲方不得引入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上述项目,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
2、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投资进入新领域的相关情况
(一)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投资约6亿元,建设2个集中式储能电站,分两期实施,一期为新纪储能站项目,投资金额约4亿元;二期为太平储能站项目,投资金额约2亿元,由天源能源自筹资金投资。
天源能源拟在小纪镇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采购、建设、运营,并获得售电收入及其他收益。
(二)人员、技术、管理等安排
天源能源负责组建项目实施管理团队,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保障项目规范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
1、国家及地方支持性文件为项目实施奠定政策基础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立足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大局、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不仅对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具有核心引领作用,更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彰显中国担当,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能源发展纲领,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提供了顶层战略指引。
2021年国家发改委〔2021〕1051号文《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国家发改委〔2022〕475号文《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
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2024年国家发改委〔2024〕290号《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独立储能电站享受发电侧调管与结算;充电不承担输配电价及附加;完善峰谷电价与尖峰电价;支持独立储能参与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强化容量价值与电量收益,提升项目经济性。
2025年国家发改委〔2025〕1144号文《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5年国家发改委〔2025〕394号文《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2027年新型储能装机达1.8亿千瓦;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
2025年江苏省发改委〔2025〕5号文《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年江苏省发改委〔2025〕748号文《关于优化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储能快速发展,鼓励地方出台容量补贴、电量补偿、共享租赁等政策。
本项目拟落地于江苏扬州市江都区,通过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精准契合国家“双碳”战略及能源转型导向,符合国家及江苏省关于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从顶层战略到地方落地政策均形成明确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政策依据。因此,本项目在政策层面具备充分可行性。
2、长三角能源市场转型趋势为项目落地提供良好机遇
从市场发展维度看,江苏集中式储能电站市场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效率与多元收益”转型的关键期,其中电网侧与共享储能是推动市场发展的绝对主力。据统计,截至2025年6月末,江苏全省新型储能电站95座,总装机726万千瓦,同比增长104%,市场基础扎实且增长潜力显著。政策赋能下,江苏独立储能已具备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含调频、备用等细分领域)的资格,并在容量市场探索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本项目收益兑现提供了广阔空间。
基于上述市场特征与政策导向,本项目针对性设计“峰谷套利+辅助服务+需求响应+容量补偿”的多元组合收益模式。该模式通过收益结构优化,一方面能够充分捕捉不同市场场景下的收益机会,另一方面可通过收益来源的分散化
降低单一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在有效控制成本的同时提升盈利稳定性,精准把握长三角能源转型带来的战略机遇。
3、江苏地区电力的旺盛需求为项目收益提供强力保障
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形成共振,江苏省电力消费的强劲韧性为集中式储能项目提供了坚实的需求基础。当前江苏电力需求已形成“总量稳健增长、结构工业主导、负荷峰谷差扩大、区外受电依赖加深”的鲜明格局,能源保供与调峰需求尤为迫切。从最新运行数据来看,2025年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用电负荷五次突破历史极值,最高负荷达1.566亿千瓦,同比增幅6.1%;1-10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达7,4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3%。
从需求结构看,江苏作为制造业大省,第二产业始终是电力消费的核心支撑,1-10月工业用电量占比超66%,其中钢铁、化工、电子等重点产业用电呈现刚性增长特征。值得注意的是,江苏传统抽蓄资源匮乏(2024年抽蓄装机仅305万千瓦),且区外受电依赖度超20%,在新能源装机持续扩大但波动性较强的背景下,电力系统峰谷差已超过50%,对储能调峰、备用等服务的需求日益凸显。这种“高负荷、强增长、大峰差”的电力格局,不仅为储能项目提供了稳定的充放电场景,更通过需求响应补贴(如0.5-2小时响应度电补贴4.8元/kWh)等政策形成收益保障,成为本项目实现长期稳定收益的核心市场支撑。
(四)拟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在政策持续赋能的背景下,本项目具备多重现实价值,核心意义凸显于电网安全保供、新能源消纳提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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