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12-12 17:10:39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山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
召开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并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产能指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我们认为,本次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产能指标已取得相关部门备案批复,本次交易价格是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产能指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陆正飞、孔伟平、李琛
202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