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2 19:02:42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6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拟与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书》,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拟对公司位于武穴市粮食路 13 号两宗总面积为 13,080.40 平方米(合19.62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协商收储。本次土地收储收购总额为人民币 6,712,946.60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1、为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益,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拟收回公司位于武穴市粮食路 13 号两宗总面积为13,080.40 平方米(合 19.62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本次土地收储收购总额为人民币 6,712,946.60 元。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与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书》,并授权相关人员与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收购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为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一)收购方概况
1、名称: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1827476858296
3、住所:武穴市城东新区(国土局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刘新福
5、业务范围:参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报批、公告、核查工作;协助做好项目用地报批过程中涉及的地类及权属调查、听证、被征地农民认定等工作;协助做好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工作;负责调查土地年产值、土地补偿市场行情,参与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协助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全市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适时收回、收购和管理,进行政府储备;负责储备土地的管护工作;负责供应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组织地价评估及供地成本初核测算;协助组织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
(二)收购方与公司关系
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系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位于(1)武穴市粮食路 13 号总面积为 8681.65 ㎡
(合 13.02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原不动产权证书为:鄂 2020 武穴市不动产权
第 0009656 号);(2)武穴市粮食路 13 号总面积为 4398.75 ㎡(合 6.598 亩)
的国有建设用地(原不动产权证书为:鄂 2020 武穴市不动产权第 0009655 号)共两宗总面积为 13,080.40 平方米(合 19.62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构筑物,其中下港社区办公楼建筑面积 298.53 ㎡(评估价值 232,853.40 元)归属于武穴市武穴街道办事处下港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其他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3、评估结论
数量 评估结果
产权证件 坐落 名称 (m2)
(万元)
鄂2020武穴市不动产权 武穴市粮食路 13 号 土地使用权 4398.75 114.94
第 0009655 号 广济药业
/ 房屋建筑 2727.35 67.37
/ 构筑物 749.08 5.85
鄂2020武穴市不动产权
土地使用权 8681.65 226.85
第 0009656 号 武穴市粮食路 13 号
/ 广济药业 房屋建筑 9175.1 241.18
/ 构筑物 6647.39 38.39
合 计 694.58
四、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
乙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支付方式
本协议约定的总收购补偿价款,待本宗地拍卖成交后,按照本宗地拍卖成交价款缴纳比例支付。
3、收购价款
(1)根据双方协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收购,该宗地(原不动产权证书为:鄂 2020 武穴市不动产权第 0009656 号)总收购价款人民币伍佰零陆万肆仟贰佰元整(¥5064200 元)。(说明:其中下港社区办公楼建筑面积 298.53 ㎡,评估价值 232853.40 元,因权属原因,该部分收购价款由甲方直接向武穴市武穴街道办事处下港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其余部分收购价款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根据双方协议,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收购,该宗地(原不动产权证书为:鄂 2020 武穴市不动产权第 0009655 号)总收购价款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壹仠陆佰元整(¥1881600 元)。
4、定价依据
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委托湖北鑫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位于武穴市粮食路 13 号的两宗土地使用权以及地面上的房屋建(构)筑物进行评估。湖北鑫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上两宗土地及其附着物、构筑物等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鄂鑫资字(2024)第 0009 号、鄂鑫资字(2024)
第 0010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24 年 3 月 12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两宗土
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资产总价为 6,945,800 元。根据武
穴市政府相关文件,参照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下港社区办公楼建筑面积298.53 ㎡,评估价值 232853.40 元,该部分收购价款由甲方直接向武穴市武穴街道办事处下港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其余部分收购价款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确定收购总价格为人民币 6,712,946.60 元。
五、涉及土地收储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亦不涉及公司股份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手方成为潜在关联人。土地收储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响应武穴市政府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号召,已将主要业务、生产设备搬迁至大金产业园进行生产,故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符合武穴市整体土地规划建设,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2、本次土地收储收购总额为人民币 6,712,946.60 元,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初步测算,本次收储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根据收储补偿款到账时间及收储时间予以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数据以审计确认金额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书》;
3、《资产评估报告书》(鄂鑫资字(2024)第 0009 号)、(鄂鑫资字(2024)第 0010 号)。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