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2 20:03:49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亨安会计师事务所”)
3、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亨安会计师事务所现阶段业务繁忙,审计人员已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无法在公司要求的审计周期内形成有效人力补充。基于对审计工作时效性与质量的综合考量,为保障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亨安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改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春海先生, 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春艳女士, 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实施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单位
监督管理 证监会 因在执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
2024年8月6日 措施 广东局 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
贺春海 作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
自律监管 充分等问题给予本所及签字
2024年11月12日 深交所 注册会计师分别出具警示
措施 函、监管函措施的决定。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审计费用与2024年持平;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最终审计费用总额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亨安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在此期间亨安会计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年度,亨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亨安会计师事务所现阶段业务繁忙,审计人员已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无法在公司要求的审计周期内形成有效人力补充。基于对审计工作时效性与质量的综合考量,为保障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的能力、资质和经验,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