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数字: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5 18:56:06
证券代码:301638 证券简称:南网数字 公告编号:2025-009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 11 号云升科学园
C 栋 1905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育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74 名,代表股份数
为 2,923,588,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6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名,代表公司
股份数为 2,017,574,6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52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72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906,013,6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94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 866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626,291,0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9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 1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7,574,6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 865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608,716,3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41%。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5,941,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2%;反对 2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05%;弃权 9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25,941,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42%;反对 2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弃权 9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0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南网数研院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3,226,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6%;反对 2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弃权 9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25,929,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23%;反对 26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权 9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石磊、邓子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