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光线传媒: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25 19:31:42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21人,代表股份1,161,263,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8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97,204,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18人,代表股份64,058,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19 人,代表股份 64,126,58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18 人,代表股份 64,058,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836%。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9,495,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44%;
反对 29,689,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66%;弃权2,078,5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358,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07%;反对 29,689,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6.2979%;弃权 2,078,5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14%。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1,207,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18%;
反对 27,979,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94%;弃权2,075,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71,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313%;反对 27,979,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6317%;弃权 2,075,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0,968,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12%;
反对 28,23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11%;弃权2,063,9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3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73%;反对 28,23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0241%;弃权 2,063,9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86%。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0,930,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880%;
反对 28,266,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41%;弃权2,065,9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93,9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89%;反对 28,266,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4.0794%;弃权 2,065,9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1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1,168,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85%;
反对 27,999,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11%;弃权2,094,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32,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05%;反对 27,999,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6629%;弃权 2,094,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66%。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1,122,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45%;
反对 28,00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14%;弃权2,138,8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85,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975%;反对 28,002,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6671%;弃权 2,138,8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54%。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1,047,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980%;
反对 28,100,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98%;弃权2,115,1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10,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807%;反对 28,100,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8209%;弃权 2,115,1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84%。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1,186,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00%;
反对 27,965,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82%;弃权2,111,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049,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978%;反对 27,965,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6102%;弃权 2,111,0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2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8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6,845,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6%;
反对 2,341,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7%;弃权2,075,4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09,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114%;反对 2,341,9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6521%;弃权 2,075,4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65%。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马哲、刘斯亮
3

光线传媒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