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维存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孙成思、孙日欣)
公告时间:2025-12-31 15:55:30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佰维存储
股票代码:68852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孙成思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孙日欣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一致行动关系自然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成思与原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佰维存储、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成思、孙日欣
孙静、孙亮、徐健峰、佰盛(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佰盛”)、佰
泰(深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原一致行动人 指 下简称“深圳佰泰”)、泰德盛(深圳)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泰德盛”)、
深圳方泰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深圳方泰来”)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成思与原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一致行动关系自然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成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思与原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姓名:孙成思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住所或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姓名:孙日欣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住所或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2年6月17日,孙成思与孙静、孙亮、徐健峰及深圳佰泰、深圳方泰来、深圳泰德盛、深圳佰盛分别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其在行使股东相应的提案权及表决权等权利时应保持一致行动并以孙成思的意见为准,该等协议有效期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36个月之日止。
(二)《一致行动协议》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孙成思及原一致行动人对于须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孙成思及原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通知》,孙成思及原一致行动人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2月30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孙成思及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5年12月30日起自然终止。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孙成思及原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情况
孙日欣为孙成思之父亲,属于孙成思的法定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成思及原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一致行动关系自然终止,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成思与原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自然终止,相关股东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所致,不涉及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前
股东姓名/名称 按截至报告披露时总股
说明 直接持股数量(股)
本计算持股比例(%)
孙成思的法定一
孙日欣 52,950 0.01
致行动人
孙成思 82,307,800 17.69
孙静 5,000,000 1.07
孙亮 4,000,000 0.86
徐健峰 根据原《一致行动 6,042,000 1.30
人协议》所持股份
深圳佰盛 合并计算 2,000,000 0.43
深圳佰泰 8,000,000 1.72
深圳泰德盛 2,800,000 0.60
深圳方泰来 5,200,000 1.12
合计 115,402,750 24.80
权益变动后:
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名称 按截至报告披露时总股
说明 直接持股数量(股)
本计算持股比例(%)
孙日欣 52,950 0.01
法定一致行动人
孙成思 82,307,800 17.69
合计 82,360,750 17.7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