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6-01-06 18:06:07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6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郑芳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94 人代表 494 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116,318,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001%。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 1 名股东,代表股份 74,009,20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42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3 人,代表股份 42,308,8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4577%。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2 人,代表股份 18,238,9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39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645,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16 %;反对 653,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2%;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566,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114%;反对 653,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55%;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
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644,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6 %;反对 653,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1%;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564,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49%;反对 653,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49%;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5,634,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4 %;反对 653,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2%;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555,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28%;反对 653,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55%;弃权 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7%。
该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垯全、王念慈
3、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