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6-01-09 19:33:05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6-002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得”)以现金认购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致,本次发行数量为 173,954,013 股。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凯得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由 251,779,903 股增加至 425,733,916 股,持股比例由 26.93%增加至 38.39%。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广州凯得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并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
月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本次发行其他内容不变,并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2024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73,954,013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由934,899,232 股增加至 1,108,853,245 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广州凯得已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 3 年内不进行转让,且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因此广州凯得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二、 发行对象情况简介
名称: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 2601、2604-2608 单元
注册资本:719,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逸珊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风险投资。
三、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州凯得持有公司 251,779,903 股普通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26.93%,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本次向广州凯得发行普通股 173,954,01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股,发行价格为 6.76 元/股,广州凯得全额认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凯得持有公司 425,733,916 股普通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8.3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四、 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2024 年 2 月 1 日,广州凯得向公司出具了《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份
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2024 年 12 月 13 日,广州凯得向公司出具了《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
份锁定期的补充承诺函》,承诺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 251,779,903 股股份。
五、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广州凯得本次参与认购资金来源于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凯得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