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4-03-11 16:28:09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结合在 2022 年报审计工作中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的沟通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及评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
作,内容主要是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公
司及合并利润表、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对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年度审计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结论以书面方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现将事务所本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评价:
1、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成立审计小组由沈胜祺带队进入公司进行审计。经过 60 余天的审
计工作,审计小组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工作评价
(1)独立性评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小组主要人员对本公司的经济业务较熟悉,组成
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3)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