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3-22 20:35:10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4-015
银 泰黄金股份有限公 司
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利 用自有闲置 资金
进 行委托理财等投资 的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等投资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概述
1、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或证券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较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进行国债逆回购和货币型基金投资。
4、投资期限
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银行或证券公司固定收益类或较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投资属于收益稳定且安全系数较高的品种,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五、风险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