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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3-29 22:01:54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7
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54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苏州固锝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苏州固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苏州固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苏州固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苏州固锝为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江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施昀筱
中国 · 上海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20 年 9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74 号文《关于核准苏州
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阿特斯”)等交易对方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893,186 股购买苏州晶银 45.20%
股权,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124.94 万元。
2021 年 5 月,本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21,943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7.72 元,募集资金总额 301,249,399.96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不含税 2,878,788.62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2,841,975.47 元、股权登记费 36,813.1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370,611.34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止,本公司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3,012,494.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到账金额为 298,236,905.96 元)已全部到达公司并入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686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现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晶银”)、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50198864300000607 298,236,905.96 0.00 2023/1/11 销户
司苏州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3050020010120100351456 0.00 0.00 2022/5/31 销户
州分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51654800000958 0.00 0.00 2023/3/9 销户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计 298,236,905.96 0.00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及苏州晶银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5,534.06 万元(含
置换前期投入部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苏州晶银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504.96 万元。此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
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述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使用募投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一期项目年产太阳能电子
1 12,735.98 4,936.97 4,936.97
浆料 500 吨
2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1,000.00 567.99 567.99
合计 13,735.98 5,504.96 5,504.96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苏州固锝相关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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