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6 19:36:59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 12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风险评估程序、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