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6 18:56:4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说明及意见。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整改措施,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强化内部控制检查,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