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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及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5-06 17:58:27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9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及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 万元,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1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1、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646,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最高成交价为 4.5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3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8,027,529.5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
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
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回购实施期间的要求。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22,174,9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最高成交价为 5.1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2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2,755,583.5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
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 22,174,904 股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在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相关
变更登记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57,503 0.39 3,957,503 0.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3,537,157 99.61 1,001,362,253 99.61
三、股份总数 1,027,494,660 100.00 1,005,319,756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
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
位。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注销之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注销手续,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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