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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5-10 18:34:07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8
议案一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
议案二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
议案三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0
议案四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1
议案五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
议案六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3
议案七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4
议案八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6
议案十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8
议案十一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9
议案十二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20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2
议案十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议案十六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4
议案十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5
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6
议案附件...... 27
附件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7
附件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6
附件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9
附件四: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溢光电”)特制定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清溢光电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2.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包括股东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 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10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 选举唐英敏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 选举唐庆年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 选举唐嘉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 选举张百哲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5 选举庄鼎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6 选举谢景云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7 选举吴克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01 选举高术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 选举陈建惠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 选举王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4 选举许建笙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7.01 选举唐慧芬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7.02 选举余庆兵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出席会议的董事、会议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基于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议案二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2023年度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根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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