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柏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9 18:52:44
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5-044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 3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
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现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朱希龙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8人,代表股份180,517,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50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79,993,5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5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83人,代表股份52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4人(含网络投票),代表股份1,68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58,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23,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99%;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4%;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58,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23,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99%;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4%;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58,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23,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99%;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4%;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7%。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58,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23,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99%;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4%;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7%。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58,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1%;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23,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99%;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4%;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7%。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22,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5%;反对 7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7,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720%;反对 7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22%;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9%。
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50,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7%;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15,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44%;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4%;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2%。
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50,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7%;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15,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44%;反对 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4%;弃权 1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2%。
表决结果:通过。
2.0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9,152,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8%;反对 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69,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606%;反对 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24%;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0,457,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5%;反对 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22,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