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6 19:41:46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5-070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2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84.6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66元/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360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9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60名激励对象授予384.6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84.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80%。
3、授予价格:13.66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包括外籍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公司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金永红 董事、总经理 320,000 8.32% 0.09%
2 林炎明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 2.60% 0.03%
3 古文斌 董事 80,000 2.08% 0.02%
4 王俊 董事 80,000 2.08% 0.02%
5 陈天富 董事会秘书 80,000 2.08% 0.02%
6 管秋生 财务负责人 80,000 2.08% 0.02%
7 许裕杰(中 核心技术及业务 12,000 0.31% 0.00%
国香港) 人员
小计 752,000 19.55% 0.20%
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 3,094,000 80.45% 0.83%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353人)
合计 3,846,000 100.00% 1.0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20%。
注2、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2: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剔除本股权激励计
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3: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0%,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按照《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具体如下:
等级 定义 标准系数
A 卓越
B+ 优秀 1
B 良好
B- 正常 0.8
C 待改进
0
D 淘汰
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8月28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