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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连科技: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15 19:20:36

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52.66 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49.93 元/股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并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21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52.6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9.9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
格为 49.93 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共计 21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下同)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上述所有激励 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股本
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万股)
1 范伟雄 董事、副总经理 3.32 1.82% 0.04%
2 贺映红 董事 3.32 1.82% 0.04%
3 邹侨远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32 1.82% 0.04%
4 郑梦远 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 3.32 1.82% 0.0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2.13 77.74% 1.55%
(211 人)
首次授予合计 155.41 85.00% 1.70%
(215 人)
预留部分 27.42 15.00% 0.30%
合计 182.83 100.00% 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 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对应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 整至预留授予部分,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4、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 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各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 年、2026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20%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35%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
第三个归属期 2027年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5% 52.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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