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3 18:48:41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3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共计 480,780 份,行权价格为 36.49 元/份;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4、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5年10月23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3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等待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起 24 个月、36 个月。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满足行权条件。
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3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2%。 公司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
3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
率35.02%,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
所在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 业绩考核 整体达成率为
4 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 89.45%。公司激励对象可按
照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
实际达成比例进行行权。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2023年度,53名激励对象绩
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 2023 年度绩 效考核均合格,满足行权条
效考核合格。 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因激励
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 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股票期权进行行权。除上述情况外,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情况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 股票期权简称:苏泊 JLC3
3、 股票期权代码:037405
4、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3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480,780 份,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列示如下:
序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股票 因考核未 100%达标 剩余股票期权
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份) 期权数量(份) 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 数量(份)
量(份)
1 张国华 原总经理 96,000 43,200 4,800 48,000
2 徐波 财务总监 68,000 30,600 3,400 34,000
3 叶继德 副总经理 25,000 11,250 1,250 12,500
兼董事会秘书
4 其他激励对象 886,000 395,730 47,270 443,000
合计 1,075,000 480,780 56,720 537,500
5、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6.49 元/份。若在行权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
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
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7、 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