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环旭电子:内部审计章程(2025年10月)

公告时间:2025-10-28 17:02:2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章程
第一章 宗旨、任务和定义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强化内部审计在
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改善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
效率、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
专业实务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公司之稽核室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
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
价和服务功能。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审计与咨询活动,它
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进公司和下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
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的效果,帮
助公司实现其目标。
本章程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和下属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包括稽核室专职审计人员、派驻下属单位审计专员以及从非稽核室抽调、
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章程所称“下属单位”,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
司、分公司及公司设立的其它机构。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稽核室是公司专职内部审计机构。
第五条 为更方便、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审计人员日常向稽核室负责人报告,
稽核室负责人每季度定期或遇有特别重大事项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六条 稽核室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
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它能力。
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
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应通过参加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
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 稽核室负责人的聘任、替换或解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决议。
第八条 内部审计活动应该保持独立性。
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得以决策制订者的资格参加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经营管
理活动,以保持客观公正的能力和立场。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办
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和控
制。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
性开展审计业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正直、客观、勤勉、保密和有专业胜任能力。必须依法
审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工作认真,仔细负责;廉洁奉公,
不徇私情;保守秘密、忠于职守。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其为进行某项审计而收集到的任何信息
的机密性予以尊重、保守秘密,并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才使用
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擅自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它人员提供、展示、透
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它审计人员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等。
第十二条 稽核室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保护,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
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的职责是促成公司的有效经营管理并帮助审计委员会履行其所
负有的责任。
内部审计人员日常向稽核室负责人报告,由稽核室负责人定期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了解和评价公司风险管理过程,并协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工作;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估;
(三)对以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内部政策、程序遵循情况进行审查和评
估;
(四)对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进行审查和评估;
(五)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管理信息的采集、流动、处理和报告进行审查和
评估;
(六)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七)对舞弊、重大事故等进行专项调查,查明薄弱环节和故障所在;
(八)完成审计委员会指令实施的项目;
(九)实施其它有助于改善公司经营管理的活动。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为履行职责而开展的活动,应该包括审计活动和咨询活动。
第十六条 审计活动是为了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独立评价而
客观地审查证据的行为。审计活动涉及公司的规划与计划、研究与发展、
基本建设、物资及服务采购、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
及销售、财务会计、投资与融资、法律事务、信息管理与披露、人力资源、
行政事务等各个部门和业务单元,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管理审计;
(二)财务绩效审计;
(三)合规审计;
(四)舞弊审计;
(五)经济责任审计;
(六)基建工程审计;
(七)专项审计;
(八)风险管理评估;
(九)内部控制评估;
(十)其它审计事项。
第十七条 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目的是增加价值并提高公司
的运作效率。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领域的顾问服务、建议、提案、
协调、流程制度设计与优化、参与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等。
第十八条 稽核室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业务上的独立性,稽核室
有权启动认为系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行动。
内部审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和预算,由公司财务予以保证。
第十九条 为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内部审计如下权限:
(一)稽核室可以根据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在职责范围内,
自主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
(二)稽核室可根据需要对有关单位或特定的事项实施内部审计。
实施审计过程中,除特别限定外,受委派的审计人员具有与委派其工作的
稽核室同等的审计权限。
(三)在履行职责时,内部审计可以不受限制地直接、立即查阅属于公司
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规章制度、会议记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部文件资料。
2、凭证、账册、报表、对账记录、实物等会计资料。
3、签订的各类合同、招投标活动纪录、材料物资核价单、供应单位
及人员信息档案等资料。
4、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
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
6、其它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四)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稽核室规定的期限和要求,
向稽核室报送、提供与审计内容相关的原始文件资料或其复印件。
(五)根据需要,稽核室有权参加公司重大的或例行的业务和财务的会议。
(六)稽核室进行审计工作时,有权实地察看、盘点或监督盘点实物,有
权进行工作流程测试。
(七)稽核室履行职责时,有权就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书面或
口头调查、询问,公司下属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向稽核室反映情况,提供
有关证明材料。口头询问可作笔录,并由审计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署。
(八)审计人员应根据预定的审计目标,在预定的审计范围内实施内部审
计。如有必要并经批准,可调整审计目标,扩大审计范围,或进行追溯、
延伸。

(九)内部审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接收公司员工就下述方面提供的信息:
可能存在的欺诈、浪费、滥用职权、不遵守行政、人事和其它制度或其它
不规范活动。
(十)董事会保证所有员工均有权与内部审计进行秘密接触和向其提供信
息,而无打击报复之虞。
(十一)内部审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被审计单位下列行为,有权作出
制止的决定,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并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其它高
级管理层:
1、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行为。
2、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告以及其它与经济
活动和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
3、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行为。
4、其它违反公司内部规章、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十二)稽核室向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其它管理层提交的审计报告和其它
汇报材料,可以不抄送、抄发相关单位和个人。
(十三)对阻挠、妨碍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
单位、部门或人员,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批准,稽核室可以采取必要的
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环旭电子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