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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3 17:38:17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5-09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 2025 年 9 月 12 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期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331,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约 5,666.62 万元。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2. 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331,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01 杨竞忠
2 01*****237 顾瑜
3 08*****37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1*****902 黄志强
5 08*****77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5.5 元/份调整为 5.3 元/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6.5 元/
份调整为 6.3 元/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和《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
2.咨询联系人:甘燕霞
3.咨询电话:0771-3216598
4.传真电话:0771-321133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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