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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博敏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7 17:08:53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8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31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首席合伙人 邓超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4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87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16 亿元
2024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00 亿元
客户家数 28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0.24 亿元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
计情况 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2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
2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1
曹玮女士,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2
李民聪先生,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从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金才先生,1996 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工作,参与审计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挂牌和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5 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 90 万
元、内部控制及其他专项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上述费用系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收费水平、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立信中联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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