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1 19:00:43
股 票 代 码 : 000762 股 票 简 称 : 西 藏 矿 业
编号:2025-031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履行《供能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与关联方宝武清能签署《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
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 供能合同》,
该合同有效期至供能服务期满为止。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
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编号:临
2022-023)确定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清
能”)为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
锂供能项目(BOO)(以下简称“项目”)中标单位。控股子
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
喀则锂业”)与宝武清能就上述项目签订《供能合同》。
按照《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
酸锂供能项目(BOO)招标文件》约定,宝武清能已组建项
目公司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西
藏)清能”)来负责 BOO 项目的具体实施。日喀则锂业与宝
武清能、宝武(西藏)清能签订《BOO 供能合同三方补充协
议》,约定宝武(西藏)清能将依据日喀则锂业招标文件要
求及既有合同享有宝武清能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履行宝武清
能全部义务,并承担宝武清能全部责任,并享受自该补充协
议签订之日起宝武清能原未享受的权利。宝武(西藏)清能
作为宝武清能的全资(或控股、实控)子公司,如其违约,
则宝武清能承担连带责任。
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宝武
清能、宝武(西藏)清能均系公司关联法人,因此上述协议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继续履行该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 、 基 本 情 况 : 宝 武 清 洁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税 号
91310113MA1GNY3B0X,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供电业务;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燃气汽
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
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
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
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上风电相关系
统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生
产线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
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工业
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钱峰
注册资本:961,334.4929 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四元路 19 号 35 幢 66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 1919 号
2、主要股东:宝武集团持股 58.6305%、宝武集团鄂城
钢铁有限公司持股 1.3869%、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持股
14.9128%、武汉钢铁有限公司持股 6.4905%、宝钢湛江钢铁
有限公司持股 5.5830%、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555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1226%、武钢集团有
限公司 5.3185%。
3、历史沿革:
宝武清能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由宝武集团独资设立,
设立时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2021 年 2 月,经有关批
复,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
有限公司、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
资注入宝武清能,成为其股东,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69,852.5056 万元。同年 12 月,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注入宝武清能,成为公司股东。2023
年 10 月公司变更出资情况,经各方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
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额 (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63,635.1950 58.63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143,361.9136 14.91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62,395.6469 6.49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53,671.1977 5.58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13,332.7771 1.3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4,950.9186 1.5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8,858.3223 6.12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51,128.5215 5.32
合计 961,334.4929 100.00
4、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
入 66.20 亿元,净利润为 0.20 亿元。2025 年 9 月末净资产
92.64 亿元。
5、宝武清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构成同一控制企业下的关联方。
6、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宝
武集团一级子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升级
要求,得到集团公司大力支持,具有履约能力。
(二)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税号
91540200MABYMBXT5M,成立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
独资)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
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
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唐清荣。
注册资本:42,500 万元。
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日喀则
经济开发区开放大道 9 号-19 号启航电力智慧产业园 3-112
室。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珠峰路 25 号。
2、主要股东:宝武清能持股 100%。
3、历史沿革:2022 年 7 月,宝武清能中标西藏扎布耶
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为做好项目的建设、生产、运营及相
关管理工作,宝武清能在西藏日喀则市注册成立了宝武(西
藏)清能,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主体。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
展、合作共赢的原则,打造西藏地区新能源标杆示范企业。
4、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
入 0.1 亿元,净利润为 0.0 亿元。2025 年 9 月末净资产 7.1
亿元。
5、宝武(西藏)清能是宝武清能全资子公司,宝武清
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
企业下的关联方。
6、宝武(西藏)清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宝武集
团二级子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升级要求,
得到集团公司大力支持,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名称: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
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
2、项目概况:在日喀则市仲巴县以北扎布耶盐湖东南
侧建有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
锂供能项目,由于该项目所在地周边能源公辅配套不健全,
需要配套建设 BOO 项目,以满足碳酸锂项目生产用电和蒸汽
等能源公辅需求。
3、价格:供电价格 0.998 元/度;供汽价格 598 元/吨。
4、服务周期:9855 日历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目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的,双方均遵循平等自
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严格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多家
合格单位竞争,各主体结合成本、市价与服务能力理性报价,
以充分竞争压缩不合理定价,确保中标价符合市场规律,具
备明确的公允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
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2-057)和 2023 年 7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
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编号:
临 2023-014)。
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均按合同条款正常履行,未出现影
响合同履行的重大风险或重大调整。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有助于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推进,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招标,由宝武清能中标,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
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该合同的履行而对该合同方形成依赖,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宝武清能累计发生的交易金
额为 7,623.38 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日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