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中国铀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11-12 21:24:37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概况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曾用名: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中国国核海外铀业有限公司、中国铀业有限公司),系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曾
用名: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于 1989 年 5 月出资组建,于 2009 年 2 月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 5 月,中国核工业物资供销总公司更名为中国铀业有限公司,2023 年 2 月,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将中国铀业有限公司 65.7716%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本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 65.7716%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 年3 月,中国铀业(筹)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2023 年 3 月,本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2,000 万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82,00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0010265J,法定代表人为袁旭。本公司母公司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 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 145 号 26 幢 1 层
总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 14 号楼 1-3 层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三) 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矿业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钽铌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本公司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核电天然铀独家供应商,肩负着为我国国防建设和核电发展提供铀资源保障的崇高使命。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天然铀包括重铀酸盐、八氧化三铀,应用于核电及国防等领域;氯化稀土是稀土氧化物的主要原料,应用于稀土冶炼领域;四钼酸铵是钼深加工产品的重要中间
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冶金、化工等行业;五氧化二钽和五氧化二铌作为钽铌深加工产品的重要中间产品,主要应用于钢铁、电子、航空航天、医疗、超导等多个领域。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6 月、2024 年度、2023 年度、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金额占当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投资预算占固定资产金额 5%以上,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
总额 5%以上(或期末余额占比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总额 5%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其他应付款 万元
重要的预计负债 单项类型预计负债占预计负债总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0 万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少数股东持有 5%以上权益,且子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中任一项目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 10%以上
单项投资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0 万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元,或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
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 10%以上
重要的或有事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
(六)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七)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八)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

中国铀业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