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7 18:44:41
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5-076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15-15:00 期间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根玉路1215号飞荣达新材料产业园1#楼8F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马飞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581,863,431股,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3人,代表股份237,897,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8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34,081,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29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董楚、郭琼律师通过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1人,代表股份3,815,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8%。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2人,代表股份4,256,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5%。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756,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反对1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
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4,11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00%;反对1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05%;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4%。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共包括10个子议案,具体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754,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1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4,113,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18%;反对1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4%;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576,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43%;反对2,291,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1%;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934,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619%;反对2,291,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355%;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5%。
表决结果:同意235,584,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79%;反对2,29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8%;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943,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617%;反对2,29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191%;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3%。
2.04 审议并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735,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8%;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4,093,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66%;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96%;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7%。
2.05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549,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1%;反对2,295,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9%;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908,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46%;反对2,295,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366%;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8%。
2.06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7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9%;反对1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弃权67,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4,082,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21%;反对1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70%;弃权67,2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9%。
2.07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561,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2%;反对2,27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6%;弃权62,1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92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240%;反对2,27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150%;弃权62,1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0%。
2.08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563,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90%;反对2,271,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48%;弃权62,1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92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686%;反对2,271,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703%;弃权62,1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0%。
2.09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569,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5%;反对2,275,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5%;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1,92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073%;反对2,275,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39%;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8%。
2.10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5,56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2%;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