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4 19:34:36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3255 债券简称:鼎龙转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杨平彩女士和姚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共 772,8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
的董事(具体为: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和董事兼财务总监姚红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3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和董事兼财务总监姚红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杨平彩女士和姚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无限售流通股
(股) (%) (股) (股)
杨平彩 董事、副总经理 451,600 0.05% 338,700 112,900
兼董事会秘书
姚红 董事、财务总监 321,250 0.03% 240,937 80,313
合计 -- 772,850 0.08% 579,637 193,213
备注:截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9,775,200 股已行权 8,724,883 股;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累计已有 1,637 张“鼎龙转债”
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 5,694 股。因此,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由
938,282,591 股变更为 947,013,168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和董事兼财务总监姚红女士。
2、拟减持数量和股份来源:上述两人拟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4%。(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杨平彩 195,000 0.02% 股权激励股份 集中竞价
姚红 140,000 0.01% 股权激励股份 集中竞价
合计 335,000 0.04% -- --
备注:①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系其 2025 年和 2026 年拟转让的累计额度。
②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
不减持。
4、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5、减持原因:用于股权激励行权资金周转和个人所得税缴纳。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杨平彩女士和姚红女士承诺:将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保证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2、股权激励承诺
作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且作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杨平彩女士和姚红女士承诺:在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本人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的,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有权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其他情况
1、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和董事兼财务总监姚红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