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公告时间:2024-04-09 21:16:5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净能源集团”)出售其全部资产和负债;拟发行股份购买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石化”)、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新材”)的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洁净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洁净能源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32.9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恒力石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康辉新材 100%的股权。拟购买资产的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拟购买资产的营业收入指标超过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 100%,且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