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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立特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19:57:02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841 号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久立特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久立特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久立特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久立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久立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久立特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40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4,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296.35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102,703.6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07.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396.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2,396.25
项目投入 B1 83,059.9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12,500.0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12,263.59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B4 6,617.63
项目支出 C1 175.03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2 -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13,522.96
本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 C4 12,500.00
动资金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C5 7.66
项目投入 D1=B1+C1 83,234.99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C4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25,786.55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D4=B4+C5 6,625.2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
+D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绿色专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4350009001899 - 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公司湖州分行 2023 年 4 月 12 日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100101040034212 - 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公司湖州绿色专营支行 2023 年 4 月 12 日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4073638101 - 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湖州市分行 2022年12月29日销户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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