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新机电: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9:52:0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机电”或“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了进一步提高科新机电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上市公司对各业务的学习和理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对科新机电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5 年 3 月 19 日。
2、培训地点:科新机电会议室。
3、培训人员:谢敬涛(保荐代表人)。
4、培训对象:科新机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培训形式:现场和线上视频结合。
本次培训前,东北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在培训后向科新机电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
二、培训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结合近期相关案例进行解读。
三、本次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科新机电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对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给予了积极配合,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本次培训促使上述人员加强理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则,有助于促进公司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综上,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现场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杏根 谢敬涛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