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关于审议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8 18:24:03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1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议案》,同意向关联公司象山象牌动力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牌动力”)租赁其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
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 4 号的房屋,双方于 2022 年 6 月 1 日签订了《房
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 6 年,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 5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5 条,因该协议期限超过三年,且目前该协议执行即将满三年,公司重新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宏先生持有象牌动力55%的股权、陈再慰先生持有象牌动力45%的股权,同时陈再宏先生担任象牌动力董事兼经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象牌动力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再宏先生、陈再慰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象山象牌动力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76147135XF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陈再宏
6、成立日期:2004年05月28日
7、营业期限:2004年05月28日至长期
8、住所: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昌国盐场(象山县经济开发区(石浦)科技园区)
9、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塑料制品、电子器件、发动机、模具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再宏 550 55%
2 陈再慰 450 45%
11、截至目前,象牌动力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1-3月
资产总额 7,196.84 6,950.91
净资产 -681.15 -786.45
营业收入 315.82 0
净利润 -348.33 -105.30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截至本公告之日,象牌动力未开展实际经营。
13、截至本公告之日,象牌动力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宏先生持有象牌动力55%的股权、陈再慰先生持有象牌动力 45%的股权,同时陈再宏先生担任象牌动力董事兼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象牌动力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象山象牌动力制造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4号。
3、租赁面积:建筑面积为23,906.07平方米。
4、租赁期限:自2022年06月01日至2028年05月31日止。
5、租金:房屋租金按照12元/月·平方米计算,租赁期间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2,065.48万元,该租金已覆盖乙方须使用甲方不动产的全部配套设施。
6、付款方式:房屋租金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每次在上期租金到期之日的30日内支付完毕。
7、水电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是参照合同签订时租赁房屋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市场租赁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该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安排,亦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的位于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兴路35号的厂房距离公司现有厂区较远,如采用两地生产也将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用房的需要,降低公司经营管理的费用,公司决定向象牌动力租用其紧邻公司现有厂区的房产。交易价格是参考租赁房屋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地段的市场租赁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定价合理公允。公司向象牌动力租赁房产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交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七、2025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5年初至披露日与象牌动力(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60,618.52元(含税)。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租金采用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