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株冶集团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0 19:56:34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谢思敏、李志军、饶育蕾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谢思敏、李志军、饶育蕾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外,未发现在公司其他任职情况,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