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7 20:50:56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