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焦生杰)
公告时间:2025-04-18 19:31:43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焦生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焦生杰)作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认真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焦生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55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 年 1 月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筑路机械本科专业留校任教至 2020年 10月,长安大学二级教授、博导,历任西安公路学院测试技术实验室主任、教研室主任,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筑路机械系副主任,长安大学工程机械学院副院长、院长,公路养护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等职,2020 年 11 月
退休。2009 年 5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至今,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筑养路机械分会会长;2020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自 2024 年 2 月任职以来,出席
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焦生杰 7 7 0 0 均为赞成票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焦生杰 3 3 0 0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除 1 次提名委员会未参加(尚未当选),其他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
1、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数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按照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公
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对候选人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了详尽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按照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发展战略规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按照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根据制度规定,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按照程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针对 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3 年度年审计划、审计合并范围、审计重要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 2024 年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业务拓展情况和法人治理情况,通过电话、视频、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有关新产品研发进展、已有产品的优化情况以及生产经营的开展等事项和存在的市场竞争压力;积极参与公司展销活动并提出相关产品研发建议与意见,跟进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本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以及研发人员的日常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的规范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业务开展及产品研发方向提出建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不断学习监管机构实时更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动态;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产品研发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50 万元与陕西启合机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长王妍女士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关联董事王妍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合规,本人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焦生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逐项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妍女士、韦尔奇先生、郭峰东先生、黄明先生、谢强明先生、王伟雄先生、闫晓田先生、焦生杰先生、韩红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王妍女士当选公司董事长、总裁;聘任郭峰东先生和黄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韦尔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公司原独立董事李惠琴女士因个人原因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辞职;公司
原副总裁王有蔚先生因工作调整于 2024年 3月 20日辞去副总裁职务;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原董事长孙建西女士、原副董事长傅建平先生、原董事李太杰先生、原常务副总裁衷雪先生及原副总裁韦尔奇先生任期届满离任。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未发生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况;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