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尖峰集团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公告时间:2025-04-21 16:56:36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5-013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拟通过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实施股份回购等措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
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
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022 年经审计每
股净资产(15.07 元),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每日收盘价均低
于 2023 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4.85 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尖
峰集团 2025 年度估值提升计划》。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推动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持续贯彻落实“合作创新强主业、规范科学求发展”的战略方针,不断延伸发展建材和医药两大主营业务及健康品、物流等其他业务,进一步完善周期互补的相对多元业务框架。建材业务板块:以水泥、骨料制造为核心,持续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打造综合优势,培育新增长点;加快推进在建项目,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严控工程投资成本;持续推进管理提升,运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竞争力。医药业务板块:以产品为核心,加快形成从原料药到制剂的完整业务链,构建成本、质量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创造品种和技术优势,推动企业发展。其他板块:公司健康品业务以保健品为主,协同带动中药饮片和植物提取,进一步打造“一主带两翼”的发展格局;利用尖峰供应链公司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期货仓储业务,引进大型电商物流公司,打造大宗商品储存、分拨、交易平台。
(二)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积极实施股份回购工作。
(三)适时运用激励工具,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将根据股份回购情况,适时筹划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和业绩考核条件等,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强化管理层、员
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此外,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薪酬结构,合理配置短、中、长期激励资源,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使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持续现金分红,切实回馈投资者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馈投资者的重要方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股东的短期与长期利益,持续稳定地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充分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25 年,公司将继续实施分红政策;并结合自身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等因素,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
(五)规范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上证 E 互动、接听投资者电话、接待来访、接收公众邮件等方式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向投资者解答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进展、药品研发进度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使投资者发现公司价值,及时主动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共建成熟理性的投资文化。2025 年公司将至少举办三次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经营状况、投资情况、利润分配、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依法合规地向市场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
(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将坚持按照现行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控制信息披露节奏,不选择性信息披露,不披露虚假信息。以方便投资者阅读和获取信息为导向,增加图文财报,减少冗杂、晦涩的信息,确保投资者更全面、真实地掌握公司内部控制、生产经营、资产状况等信息。此外,公司将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
务状况、经营状况、发展阶段等因素,注重公司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若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