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9:19:51
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曲宁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2人,代表股份148,742,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2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6,651,35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6人,代表股份2,09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1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6人,代表股份2,091,2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6人,代表股份2,091,2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9%。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会议出席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302,9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5%;反对30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1%;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786%;反对3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80%;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3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99,9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4%;反对30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弃权1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351%;反对3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36%;弃权1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1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48,300,2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6%;反对30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495%;反对3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36%;弃权1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6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98,2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3%;反对3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538%;反对3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62%;弃权1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73,5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7%;反对31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4%;弃权1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727%;反对31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96%;弃权1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7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306,2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7%;反对32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6%;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364%;反对3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09%;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2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49,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5%;反对40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3%;弃权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02%;反对4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69%;弃权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2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294,2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6%;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4%;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625%;反对33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04%;弃权1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7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