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公告时间:2025-04-21 20:22:03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3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8 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度名称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制度名称为《股东会议事规则》。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本次《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预
案 , 待 股 东 会 审 批 )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情况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制度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将制度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
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东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深圳证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则》(2022))和《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 市规则》(2022))和《北京燕京啤酒股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构。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2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3、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事项;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32、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算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算方案;
亏损方案; 5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补亏损方案;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4、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 议;
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7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8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
10、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 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决议; 97、修改公司章程;
11、审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 10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股份的股东、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以及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监事会的提案; 119、审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1%
12、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二分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计委员会的提案;
易; 1210、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
13、审议公司拟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 联交易;
除外): 1311、审议公司拟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
…… 之一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 的交易除外):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万元; 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
……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4、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 万元;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1412、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提供的担保;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 1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提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6)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资产 10%的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15、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供的担保;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6)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
的事项;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16、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担保。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30%的事项;
事项。 16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17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划;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股权的,应当按照公司 18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 标适 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用《股票上市规则》(2022)第 6.1.2 条 其他事项。
和第 6.1.3 条的规定。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
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 作出决议。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应当以该股权对应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会授权由董指标适用《股票上市规则》(2022)第 事会决议,可以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
6.1.2 条和第 6.1.3 条的规定。 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守法律、
因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等,导致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参照适用 规定。
前款规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
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
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
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股权的,应当按照公
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
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第 6.1.2 条和第 6.1.3 条的
相关规定。
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的,应当以该股权对应标的公司的相关
财务指标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第 6.1.2 条和第 6.1.3
条的相关规定。
因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等,导
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参照
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 一次,应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