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48:54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2024年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17,614,720.37元(包括本年收回以前年度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人民币9,438,534.82元)。
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减值项目 明细 本年金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1,828,357.12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6,874,922.40
(损失以“-”号填列)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943,396.23
小计 -87,759,883.29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
资产减值损失 成本减值损失 0.00
(损失以“-”号填列)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9,854,837.08
小计 -29,854,837.08
合计 -117,614,720.3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1)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记账日确定账龄。
2)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往来款、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员工备用金等。根据应收款的性质和不同对手方的信用风险特征。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当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集团将所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具体划分如下组合,以及计提方法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特殊信用组合 内部员工备用金、代垫员工社会保险、代垫员工住
房公积金、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账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特殊信用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
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低风险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0%。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2.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
原材料指公司为拍摄影视剧购买或创作完成的剧本支出,在影视剧投入拍摄时或取得拍摄许可时转入在产品核算。
在产品指公司尚在摄制中或已拍摄完成尚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影视剧。
库存商品指公司投资拍摄完成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影视剧。外购的影视剧也作为库存商品核算。
开发成本指公司房地产商品达到售出条件的全部投入及分摊的配套设施费、环境绿化费和外管网等全部费用。
开发产品指已完成竣工备案的地产商品。
(1)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联合摄制业务中,由公司负责摄制成本核算的,在收到合作方按合同约定预付的制片款项时,先通过“合同负债”科目进行核算;当影视片完成摄制结转入库时,再将该款项转作影视片库存成本的备抵,并在结转销售成本时予以冲抵。其他合作方负责摄制成本核算的,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合作方的拍片款,参照委托摄制业务处理。
受托摄制业务中,公司收到委托方按合同约定预付的制片款项时,先通过“合
同负债”科目进行核算。当影视片完成摄制并提供给委托方时,将该款项冲减该片的实际成本。
委托摄制业务中,公司按合同约定预付给受托方的制片款项,先通过“预付款项”科目进行核算;当影视片完成摄制并收到受托方出具的经审计或双方确认的有关成本、费用结算凭据或报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将该款项转作影视片库存成本。
开发成本按实际成本入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亦计入开发成本。待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成本转入开发产品。
(2)影视剧业务的核算方法
1)自制拍摄影视剧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成本。
2)本集团除自制拍摄影视剧外,委托其他单位拍摄影视剧的,公司预付给受托方的制片款项,先通过“预付款项”科目核算;当摄制并结算完成或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按实际结算金额转做库存商品成本。
(3)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计价法计价。
影视业务成本结转:
一次结转:以一次性卖断国内全部著作权的,在收到卖断价款时,将其全部实际成本一次性结转销售成本。
分次结转:采用按票款、发行收入等分账结算方式,或采用多次、局部(特定院线或一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将发行权、放映权转让给部分电影院线(发行公司)或电视台等,且仍可继续向其他单位发行、销售的影片,应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的期间内(主要提供给电视台播映的美术片、电视剧片可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计算公式将其全部实际成本逐笔(期)结转销售成本。“计划收入比例法”是指从首次确认销售收入之日起,在各收入确认的期间内,以本年确认收入占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