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7:13:1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3〕68号文批准,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月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3002679X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27,527,102.00元,股份总数1,027,527,102股(每股面值1元),均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股票已于1997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信息技术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固定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金融工具”、“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允价值”、“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固定资产”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款项。
应收账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款项。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的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款项。
重要的在建工程 项目预算金额 1000 万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
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 应付账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 其他应付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 10%以上的非全资子公司。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1500 万以上的开发项目。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
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八)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 外币业务折算和外币报表的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十一) 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