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首开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9:56:59
公司代码:600376 公司简称:首开股份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分公司、全资、控股(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及所从事的各项业务。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治理风险、发展战略风险、开发项目管理风险、销售风险、资产管理风险、财务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财务报告定量标准将利润总额指标修改为营业收入指标,非财务报告定量标准将利润总额指标修改为资产总额指标,并且调整各定量标准数值;定性标准的修改主要是参照财政部解读中的相关表述。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 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报 总额的 3% 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的 1%
的 3%
营业收入总额潜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营业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在错报 收入总额的 5% 的 2%≤错报<合并报表营 总额的 2%
业收入总额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影响其
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公司予以更正;(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
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直接财产损失≥合并报表 合 并 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直接财产损失<合并报表
额 资产总额的 0.5% 0.2%≤直接财产损失<合 资产总额的 0.2%
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重大事项缺乏合法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重大失误;(2)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情节特别严重,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3)中高层管理人员流失严重(流失人员>
总数的 10%);(4)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流失人员>总数的 15%);(5)重要业务
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6)媒体频现负面新闻,导致公司股价急剧大幅
下跌,直接影响公司生存发展。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存在但运行不畅,或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出现较大失误;(2)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除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暂扣或者吊销以外的行政处罚;(3)中高层管理人员流失严重(总数的 5%
≤流失人员<总数的 10%);(4)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总数的 10%≤流失人员<
总数的 15%);(5)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较大缺陷;(6)媒体出现负面新闻,
影响公司公众形象和市场拓展。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相关部门自我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为,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中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相关部门自我评价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为,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岩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