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4-23 18:15:4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太科技”“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发行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亚太科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亚太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亚太科技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
亚太科技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中信建投证券现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法定代表人 刘成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黄建飞、王旭
项目联系人 王旭
联系电话 021-68827384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540.SZ
注册资本 1,249,886,782 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 5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 5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福海
实际控制人 周福海、于丽芬、周吉
联系人 沈琳
联系电话 0510-8827865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 年 3 月 9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4 月 27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2025 年 4 月 22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有关规定指定黄建飞、王旭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亚太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亚太科技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上述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在推荐亚太科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间,对亚太科技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亚太科技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亚太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亚太科技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和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亚太科技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亚太科技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亚太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
3、督导亚太科技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事前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4、督导亚太科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亚太科技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年度持续督导报告等文件;
6、持续关注亚太科技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7、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人民币 203,497,847.26 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前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投入金额
年产 200 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高 480,000,000.00 71,925,265.00 71,925,265.00
强度铝制系统部件项目
年产 1200 万件汽车用轻量化 350,000,000.00 42,075,260.00 42,075,260.00
高性能铝型材零部件项目
航空用高性能高精密特种铝 129,000,000.00 72,227,807.91 72,227,807.91
型材制造项目
年产 14000 吨高效高耐腐家用 200,000,000.00 17,269,514.35 17,269,514.35
空调铝管项目
合计 1,159,000,000.00 203,497,847.26 203,497,847.26
2、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金额(不含税)
承销保荐费 7,075,471.70 - -
律师费用 377,358.49 - -
会计师费用 880,000.00 - -
资信评级费用 235,849.06 - -
信息披露费用 698,113.20 - -
登记费用 54,669.81 54,669.81 54,669.81
公证费用 4,368.93 4,368.93 4,368.93
合计 9,325,831.19 59,038.74 59,038.74
综上所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203,556,886.00 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3]E1288 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 年 6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期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6.3 亿元,超出授权额度 3,000 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超出授权额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与补充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 2024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应的产品均为保本型、安全性好、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审议议案的相关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期转回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相关现金管理未对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性、经营情况及股东利益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