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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3 19:14:3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公司”“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信材料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信材料及其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2024年度与苏州市多彩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多彩”)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90.05万元。
2、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此议案并全票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实际发生金额 2024 年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成品 苏州多彩 销售成品 890.05 万元 ≤1,0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市多彩涂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6871754128
注册地址:苏州市西环路 883 号 413 室
法定代表人:刘苏丹
注册资本:150 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批发: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销售及委托加工:涂料、包装材料、非危险性化工原料及产品、环保产品、油墨、金属材料、印刷用耗材、电子产品;提供上述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涂料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阴广庆为广信材料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朱叶峰先生为持股江阴广庆
20%股权的股东,朱叶峰先生在 2023 年 12 月 28 日之前持有苏州多彩 50%股权,
且担任苏州多彩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苏州多彩与江阴广庆构成关联关系,两者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朱叶峰先生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已将其所持有的苏州多彩 50%股权全部转
让,不再担任苏州多彩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以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无法向公司履行约定义务的情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签署协议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存在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造成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 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广信材料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相关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人对广信材料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曾元松 何济舟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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