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3 22:06:3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就正元智慧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3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73 万张,发行价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73.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50.00 万元(不含
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34,623.00 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395.58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27.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5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4,227.42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468.1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B3
补充流动资金 B4 10,031.75
项目投入 C1 1,441.44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1.79
本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C3
补充流动资金 C4 7.04
项目投入 D1=B1+C1 1,441.44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69.9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10,038.7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3,417.1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F 15,00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G1+G2 8,417.11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 G1 5,417.11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G2 3,000.00
差异 H=E-F-G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仓前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技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53601040000805 54,171,104.28 募集资金
杭州仓前支行 专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20000035775400117511413 - 已销户
科技城支行
合计 54,171,104.28
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将于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期限之内。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剩余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万元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期限之内,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
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协议方 产品名称 产品期限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利多多公司稳 2024/11/25-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 利24JG3569期 2025/2/25 30,000,000.00 司债券募集资金
支行
小 计 3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正元智慧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认为,正元智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正元智慧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正元智慧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