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1:25:52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
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 亿元。这些
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预沟通会,对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报审计要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三)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督导,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审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
(四)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