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亚盛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个人述职报告(张金辉)
公告时间:2025-04-25 16:25:1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个人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4年5月22日起,担任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金辉,196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目前在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从事本科生、研究生教学、科研工作。曾在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4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董事会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人当选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后,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基于专业、独立的角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现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在2024年度召集并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前述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就年审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及审计人员的构成等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主动到公司现场考察,获取公司业务状态和财务状况信息,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汇报。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工作,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并积极落实本人关注的问题,为本人履行职权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本人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各期定期报告,本人任职后重点关注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续聘苟佛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真审阅了苟佛红先生的相关材料,认为苟佛红先生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均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未解除的现象。
(四)董事提名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当选为独立董事后,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总经理聘任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未解除的情况。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除日常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规定外,2024年12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班,提升了本人在反舞弊方面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专
业性和责任感。
2024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结合自己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监督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金辉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