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佰制药: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6:49:03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4 年年度,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怡松先生、独立董事彭文宗先生、董事长窦啟玲女士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暨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怡松先生担任。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续聘会计事务所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怡松先生,现任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彭文宗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现任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窦啟玲女士,工商管理博士,公司创始人之一,历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2024 年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审议《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具体审计计划》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23 年年报风险评估、内控测试工作计划》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前)》的议案
2024/1/29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 2024 年
工作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内控自评缺陷和内控审计缺陷的整改跟踪报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4/16 5、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24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5/16 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4/8/21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控自评缺陷和内控审计缺陷的整改跟踪报告(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4/10/23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控自评缺陷和内控审计缺陷的整改跟踪报告(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证天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在公司 2024 年年度的审计
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出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沟通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审计部工作进展,督促内部审计计划有效实施及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经审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在年度报表审计和内控自评工作期间,各位委员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相互配合,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对年报审计以及内控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 2024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重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对于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提到的两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我们以各种形式,包括召开会议,与公司相关人员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内控缺陷整改情况,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整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指
导和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监督的责任,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