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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17:08:5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兆易创新及其下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全资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1 号核准),公司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2,402.35 万元,截至 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由主承销
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219,07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3.78 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432,402.35 万元。扣
除券商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3,958.49 万元后,公司此次实际收到募集金额为人民币 428,443.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5 月 26 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开设的32310188000045744 账户及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开设的 110902562710703 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 01003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9,420.19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金额(包含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90,314.08
万元(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 项目达到预定可 剩余募集资
金金额 资金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金金额
1 DRAM 芯片研发及 282,413.75 62,829.94 2028 年 12 月
产业化项目
2 汽车电子芯片研发 70,644.12 0.00 2028 年 12 月
及产业化项目 290,314.08
3 补充流动资金 1 96,041.51 96,050.33 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 2 20,539.92 20,539.92 不适用
合计 469,639.30 179,420.19 290,314.0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募投项目需要或到期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中长期战略的推进发展,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三)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琨 高圣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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