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明辉)
公告时间:2025-04-25 18:05:52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㈠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明辉,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曾任广东维摩律师
事务所、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同时任职深圳市玩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㈡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㈠ 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专门委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基于自身的法律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姜明辉 4 1 3 0 0 否
报告期内,本人就董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提出如下建议:
⑴ 建议公司对资本市场上的股权激励案例进行研读,确保股权激励方案后
续顺利获批及实施;
⑵ 建议公司了解对子公司广州誉东健康制药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及融资款项
用途;
⑶ 建议公司在年度报告中体现关于誉衡生物股权处置尾款尚未收回的情况,
以及公司已经采取的法律手段及进展情况;
⑷ 对《公司章程》及附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
制度》等制度提出修订建议。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2 次。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委员会名 召开 召开日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 其他履 异议事项
称 会议 期 会议内容 议 行职责 具体情况
次数 的情况 (如有)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建议公司多研读资本
1 月 8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市场股权激励案例 无 无
第六届董 日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事会薪酬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与考核委 2 案》。
员会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2024 年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4 月 8 认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与考核方案,按照绩 无 无
日 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4 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
案的议案》。 况进行评估、审核
第六届董 2024 年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事会提名 1 1 月 12 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国磊 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 无 无
委员会 日 峰先生兼任财务负责人的议 员任职资格
案》。
4、参加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本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㈡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㈢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年审沟通会,就年度审计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交流,了解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跟进审计进度,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此外,本人咨询会计师对于誉衡生物的投资收益确认情况,以及公司对该事项的财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㈣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关注舆情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了解投资者意见。同时,为便于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公开披露个人邮箱,中小股东可随时与本人进行交流。
㈤ 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以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共在公司现场工作 5.5 天(本人于 2024 年初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期间任职公司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以外,也通过其他多种方式履职:
1、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微信、电话、沟通会议等方式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关注公司舆情,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现场参观北京分公司,了解公司总部组织结构、降本增效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现场沟通,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管理经营、业绩目标等事项。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安排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能积
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公司经理层会真实、全面的提供相关信息,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并第一时间作出反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本人均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的原则,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与其他独立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后作出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对重点关注事项审查意见情况如下:
㈠ 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本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交易为公司或子公司向关联方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销售药品。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㈡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㈢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㈣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㈤ 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本人参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并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因此,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㈥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公司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国磊峰先生兼任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2024 年 1 月 15 日,本
人参加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国磊峰先生兼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国磊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