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17:0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发展”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红星发展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2 号),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894,302 股,发行规模 579,999,997.22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951,381.8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68,048,615.35 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由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3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579,999,997.22
(二)以前年度 减: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 9,019,999.95
已使用金额 实际银行到账余额 570,979,997.27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60,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的净额 479,458.44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2,875,371.98
(三)本报告期 减:补充流动资金 8,116,745.39
发生额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减去手续费的 2,904,349.18
净额
减:节余利息 31,698.2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3,339,959.3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4 年 4 月,部分专户资金已经置换或使用完毕,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产生的节余利息人民币 31,698.20 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中泰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10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变更为“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公司与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24 年 11 月 21 日,“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 20,325.70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已转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重庆大足龙水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111689722830)。
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 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与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元)
重庆瑞得思达光电 中国银行股份有
1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重庆大足 111689722830 203,339,959.32
支行
合计 203,339,959.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0,000,000.00 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875,371.98 元,置换总
金额为 262,875,371.9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260,000,000.00 元的置换,剩余 2,875,371.98 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事项于 2024 年 1 月完成。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阳光“财富+”D 业务
协议》,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对公司签约账户(“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及其对应的阳光“财富+”定期存款账户中的资金,按照当季度产品服务周期内的日终存款均值所在的区间,以约定的利率结息。202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已与光大银行贵阳分行终止上述协议,并于 11 月 21 日将该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325.70 万元(含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净额 325.70 万元)转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4 月,公司将“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项目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上产生的节余利息人民币 31,698.20 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鉴于募集资金专户节余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相关程序。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变更为“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原“5 万吨/年动力电池专用高纯硫酸锰项目”的剩余募
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及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和现金管
理收益 226.76 万元,合计 20,226.76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投入“重庆瑞得思达光电新材料项目”,新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瑞得思达实
施。该议案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